【调查与处理】
市气象局执法队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向市气象局提出立案查处申请,市气象局根据案情严重性决定责定执法队进行立案查处。市气象局执法队立即成立案件调查组对该加油站进行立案调查,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笔录,查清了该加油站未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行政许可擅自施工的违法事实,根据《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给该企业下达了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通知书、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立案调查终结后立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给予该企业3万元罚款的处罚。该企业收到告知书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市气象局报告未办理防雷设计审核的原因,表示立即按照市气象局要求重新办理防雷设计审核。鉴于该企业接受市气象局管理态度积极,积极配合市气象局做好防雷设计审核工作,最后,市气象局决定免予罚款处罚,责令该企业补办防雷设计审核行政许可。
【法律分析】
1、私营企业加油站防雷法律意识不强,从未对气象部门颁布的《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湖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学习掌握,导致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企业管理人员根本不知道上述法律法规。
2、安监局办理兴建加油站危化行业经营许可证时只要求建设单位提供防雷检测报告,未要求企业提供气象主管部门防雷竣工验收意见书,让企业主误认为不需要办理防雷行政许可,只需要防雷检测报告就行了。所以该企业为及时办理危化企业经营许可证,请一家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兴建的加油站进行了检测并取得了检测合格的防雷检测报告书。由此看出,对新建加油站,气象部门应当提示安监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发危化企业经营许可证。
3、通过市气象局执法队员现场宣传防雷气象法律法规,企业负责人明白办理防雷行政许可不需交纳任何费用,并且由气象局负责委托有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全程对其防雷设计进行技术评价和施工检测后,该企业负责人深受教育,认为由于不懂气象法律法规,白花了钱请其他机构进行检测,明确表示今后有类似的建设项目,必须按气象法律法规到气象局办理防雷行政许可。
【典型意义】
该加油站未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是一堂生动的气象法治课。尽管该案最后没给当事人经济处罚,但让违法企业彻底认识到气象法律法规的重要性。该案典型意义在于:一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该案中,在市气象局的指导下,法规、执法大队等部门各尽其责,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执法人员现场宣传《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湖南省的《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危化企业主要负责人明白了气象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提高了遵守气象法律法规的意识。二是有针对性地运用好以案释法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气象部门在全市危化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班上将此案例进行了宣传,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气象法律法规重要性。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迅速主导了舆论走向,使公众对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问题有了更理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