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华云防雷科技        咨询电话0351—4648999
华云防雷科技(山西)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
新闻动态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来源: | 作者:pmo663da6 | 发布时间: 1126天前 | 1020 次浏览 | 分享到:

4.6.1 输油管路可用其自身作接闪器,其法兰、阀门的连接处,应设金属跨接线。当法兰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

4.6.2 管路系统的所有金属件,包括护套的金属包覆层必须接地。管路两端和每隔200-300m处,以及分支处、拐弯处均应有一处接地,接地点宜设在管墩处,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4.6.3 可燃性气体放空管路必须装设避雷针,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高管口不小于2m,避雷针距管口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3m。

5 预防雷电危害的管理措施

5.1 制度

各单位技术部门应制定防雷电危害的具体措施。建立设备防雷活动档案。

5.2 教育

负责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掌握雷电知识。

5.3 应急

当发现雷电可能酿成雷电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主管领导。

5.4 预检     太原防雷检测

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必须检查、维修防雷电设备和拉地。检查的主要项目如:

a) 防雷设备的外观形貌、连接程度,如发现断裂、损坏、松动应及时修复;

b) 用仪器检测防雷设备冲击接地电阻值,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复;

c) 清洗堵塞的阻火芯,更换变形或腐蚀的阻火芯,并应保证密封处不漏气。

5.5 人身安全

雷雨天气时,应注意人身安全防护。 


办公电话:0351—4648999


24小时热线:13100006890


网址:http://www.8cma.com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庙前街庙前小区32幢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