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贮罐如有避雷装置的,可不必另设静电接地(独立的避雷针的接地装置除外),贮罐应有两处以上的接地点,接地极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 m,接地点不应装在进液口附近。
(4)罐车、油槽汽车、油船、手推车以及移动式容器的停留、停泊处,要在安全的场所装设专用的接地接头,以便移动设备接地用。当罐车、油槽汽车到位后,停机刹车,关闭电路,打开罐盖之前要进行接地。注液完毕,拆掉软管,经一定时间的静止,再将接地线拆开。
4.增湿
提高空气中相对湿度就是提高空气中水蒸气的饱和程度,在物体表面会吸收或吸附一定的水分,从而降低了物体表面的电阻系数,有利于静电电荷导入大地。当然,用增加空气湿度消除静电也有其局限性,它应以不损害人员健康、不损坏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品的质量为原则。在实施增湿消除静电时,一般相对湿度在70%左右,静电积累会很快减少。
5.抗静电添加剂
抗静电剂具有较好的导电性或较强的吸湿性。因此,在容易产生静电的高绝缘材料中,加入抗静电剂之后,能降低材料的体积电阻或表面电阻,加速静电泄漏,消除静电危险。化工行业中多采用酸盐、环烷酸盐、铬盐、合成脂肪酸盐等作为抗静电剂。
6.消除人体静电
为了防止人体静电的危害,在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属0区及1区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袜,佩戴防静电手套。禁止在储罐区等静电危险场所穿脱衣物、帽子及类似物,并避免剧烈的身体运动。
总之,化工企业需充分重视工作场所的防雷防静电工作,加强对员工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知识培训,正确运用预防和减弱雷电、静电危害的安全措施,才能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