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 输油管路可用其自身作接闪器,其法兰、阀门的连接处,应设金属跨接线。当法兰用5根以上螺栓连接时,法兰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
4.6.2 管路系统的所有金属件,包括护套的金属包覆层必须接地。管路两端和每隔200-300m处,以及分支处、拐弯处均应有一处接地,接地点宜设在管墩处,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4.6.3 可燃性气体放空管路必须装设避雷针,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高管口不小于2m,避雷针距管口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3m。
5 预防雷电危害的管理措施
5.1 制度
各单位技术部门应制定防雷电危害的具体措施。建立设备防雷活动档案。
5.2 教育
负责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掌握雷电知识。
5.3 应急
当发现雷电可能酿成雷电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主管领导。
5.4 预检 太原防雷检测
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必须检查、维修防雷电设备和拉地。检查的主要项目如:
a) 防雷设备的外观形貌、连接程度,如发现断裂、损坏、松动应及时修复;
b) 用仪器检测防雷设备冲击接地电阻值,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应及时修复;
c) 清洗堵塞的阻火芯,更换变形或腐蚀的阻火芯,并应保证密封处不漏气。
5.5 人身安全
雷雨天气时,应注意人身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