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设计内容
本方案依照如下规范进行设计。 山西防雷工程
(1)、GB50057-94(2000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2)、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3)、GB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4)、GB50200-94《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5)、IEC61312《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
(6)、JGJ/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7)、GB 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1、建筑物防雷 太原防雷检测
依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附录一: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公式:N=KNgAe 式中K取1(属一般情况); Ng取决于地区雷暴日(由气象资料查得上海雷暴日为32.2天);Ae取决于建筑物长、宽、高。将各数值代入公式,得N=0.19。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2.03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第八项、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因此可确认上海NEC大厦属于第二类防雷建筑。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第三节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3.3.1条,应在天面敷设避雷针、带及避雷网格,避雷网格应不大于10m*10m,避雷带、避雷网及避雷针相互连接。同时根据第四章:第一节 接闪器 第4.1.1条和第4.1.2条要求,避雷针长1m以下时,圆钢直径不小于12mm,钢管直径不小于20mm,避雷带、网应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小于8mm。
具体措施:沿建筑物天面四周敷设避雷带,避雷带采用φ10镀锌圆钢,隔1米安装一个支撑卡,支持卡高15厘米;在阳角位处安装避雷短针,高1米,避雷针采用φ12镀锌圆钢,顶点磨尖;并在天面布置10m*10m避雷网格,避雷网采用φ10镀锌圆钢。
由于天面的中央空调设备位置不确定,现将其当作不在避雷针带的保护范围内处理,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章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三节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第3.3.2条,需要增加接闪器作为空调设备的直击雷保护。由于空调设备高3米,为确保设备在避雷针的保护范围之内,需要安装5米高的避雷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