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对达到《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等级的灾害,根据灾情及中央自然灾害救助标准,给予相应支持。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国务院办公厅制定与解释。
预案实施后,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工作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国务院应急办应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 附则
8.1 气象灾害预警标准
8.1.1 Ⅰ级预警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强台风、******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2)***雨: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特大***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雨天气。
(3)***雪: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雪天气。
(4)干旱:5个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2个省(区、市)部分地区或两个大城市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各种灾害***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本省(区、市)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Ⅱ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8.1.2 Ⅱ级预警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登陆或影响我国沿海。
(2)***雨:过去48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大***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雨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特大***雨天气。
(3)***雪:过去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出现***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雪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出现15毫米以上***雪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