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防雷设计
(1)本工程为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根据规范的要求选取滚球半径,在棉花堆场,安装两根30m高避雷针、一个高杆灯(加避雷针),然后用40×4热镀锌扁钢在避雷针两边做15m接地,独立避雷针及高杆灯的接地与建筑(构)物及设备、电气的接地应分开,地中的距离应大于5m,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通过30年的雷暴路径观测,大部分雷暴都是从西北和西南两个方向通过,避雷针主要装设在西北和西南两个方向首先对发生的雷电进行拦截。
(2)高架滚筒、轧花车间的钢构架及设备、电气应做联合接地,构架应与基础钢筋相连,所有连接部分均采用焊接,焊接处涂防腐漆,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如达不到要求应做人工接地。堆场上的金属设备均做等电位联结。
(3)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利用其金属屋面作为接闪器,并满足下列要求:金属板之间采用搭接时,其搭接长度不小于100mm;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其厚度不小于0.5mm;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其厚度、铁板不小于4mm,铜板不小于5mm,铝板不小于7mm;金属板无绝缘被覆层(薄的油漆保护层或0.5mm厚沥青层或1mm厚聚氯乙烯层均不属于绝缘被覆层)。
(4)接地系统: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与防止直接雷击的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应分开设置,与装设在建筑物上防止直接雷击的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可合并设置;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亦可合并设置。接地电阻值取其中最大值,接地干线需有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连接。
(5)在火灾危险环境内,采用非铠装电缆或钢管配线明敷设。在火灾危险环境2l区或23区内,采用硬塑料管配线。在火灾危险环境23区内,当远离可燃物质时,采用绝缘导线在针式或鼓形瓷绝缘子上敷设。在火灾危险环境内,电力、照明线路的绝缘导线和电缆的额定电压,不应低于线路的额定电压,且不低于500V。当采用铝芯绝缘导线和电缆时,应有可靠的连接和封端,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在火灾危险环境21区或22区内,电动起重机不应采用滑触线供电;在火灾危险环境23区内,电动超重机可采用滑触线供电,但在滑触线下方不能堆置可燃物质。移动式和携带式电气设备的线路,应采用移动电缆或橡套软线,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火灾危险区域。
3、 防雷设备管理与维护
3.1管理
(1)防雷设备投入使用后,要建立管理制度。对防雷设备的设计、安装、隐蔽工程图纸资料、年检测试记录等,及时归档,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