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桩的深度:填写最深的和最浅的桩的深度,单位为m,取小数后一位。
B.基础承台作为接地装置的验收技术要求和指标
a.引下线间距:按不同太原防雷类别应分别检侧:第一类:<12 m;第二类:<18 m;第三类:<25 m.且边角、拐弯处均应设且引下线。
b.利用柱主筋数量及直径,利用柱中一条钢筋时,其直径不应小于10 mm,一般不少于两条.
c.承台与桩主筋连接:检查承台与桩主筋焊接情况,桩内四条主筋,分别有两条与承台配筋上、下层搭接焊(用10 mm以上圆钢搭接过渡).圆钢单边搭接焊接时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的12倍,双边搭接焊接时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
d.承台与引下线柱主筋连接:同上条。
C.地梁作为接地装置的技术要求和指标
a.地梁与引下线柱主筋连接:检查地梁主筋与引下线主筋焊接质量.两条引下线主筋与地梁主筋焊接,做法类似于承台与桩主筋连接悄况。
b.梁与梁的主筋连接:检查地梁与地梁间主筋焊接质量,地梁间主筋焊接无交叉,使地梁周圈成为环形并实现电气连通.圆钢单边搭接焊接时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的12倍,双边搭接焊接时长度不小于圆钢直径的6倍。
c.短环路:检查地梁主筋与箍筋焊接质最,要求箍筋每隔6m与主筋焊接。
d.预留电气接地:检查首层基础是否要求预留电气接地.要求离地面约0.3 m处用10mm以上镀锌圆钢从接地的柱主筋引出.引出长度一般需大于0. 2 m.
e.接地装置电阻值:对于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符合分系统中要求最高的接地电阻值要求;人工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第一、二类:R<10欧姆,第三类:R<30欧姆,但当预计雷击次数>0.012次/a且<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时,R<10欧姆.